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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离婚后有哪些必须支付的子女抚养费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6日   来源: 大理离婚律师     http://www.dllhlawyer.com/
   婚后必须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有哪些?本文主要为您介绍了离婚后由法律规定的必须支付的子女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子女抚养费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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