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关系
夫妻债务
婚姻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法律文书

马培杰律师文集婚姻动态婚姻关系夫妻债务婚姻财产婚姻法律文书子女血亲婚姻房产分居关系离婚程序婚姻自由子女抚养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508724904
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遗产继承协议范本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来源: 大理离婚律师     http://www.dllhlawyer.com/
甲方:

牛**,男,回族,19**年12月生,住址:*街34号院17号楼3—102

牛**,男,回族,19**年6月24日生,住址:***厂宿舍楼11号楼1—102

牛**,女,回族,19**年10月29日生,住址:**街一条4号5—402

牛**,女,回族,19**年4月7日生,住址:**商业小区1—203

乙方:

刘**,女,回族,19**年12月25日生,住址:**街*工楼8号楼4—503

甲方与乙方的母亲牛**为亲生兄妹,甲方之父牛*于2005年去世后留有位于**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私产房一套,其大女儿(乙方的母亲)牛**已于2007年7月16日去世,其对此套房屋所享有的继承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转继承的规定由乙方刘**因此享有。

现甲乙双方对**厂宿舍楼9号楼2单元202室如何分配,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放弃对**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所享有的继承份额。

二、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对房屋的公证和过户等各项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脱。

三、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后,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甲乙双方在到期后应当按时给付,不得拖延。

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各方应当认真遵守及履行,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后,即时生效。

(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更改)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