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关系
夫妻债务
婚姻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离婚程序
马培杰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关系
夫妻债务
婚姻财产
婚姻法律文书
子女血亲
婚姻房产
分居关系
离婚程序
婚姻自由
子女抚养
离婚起诉书
协议离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508724904
联系人:
马培杰
云南
大理
离婚登记后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
添加时间:
2018年2月3日
来源:
大理离婚律师
http://www.dllhlawyer.com/
离婚登记后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
中国婚姻法网婚姻法律师提示,关于离婚证遗失或损失后,应该采取怎样的补救措施?
如果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2.法院离婚程序详解
3.上海:自愿离婚的程序
4.离婚申请履行程序介绍
5.第三者插足离婚程序需要的证据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