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身患癌症治疗期间,丈夫有了外遇并起诉要求离婚。12月2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准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离婚。
法院查明,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于1990年4月结婚,2005年妻子杨某被查出患有癌症,先后到多家医院治疗,在此期间丈夫张某有了外遇,并被杨某发现。杨某劝其回心转意时,两人发生争执,张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2009年11月2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杨某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一时感情出轨,被告杨某不计前嫌,宽宏大量,原谅原告的出轨,且双方有较深的感情基础,其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原告应从家庭和睦出发,珍惜多年的婚姻生活,并有义务帮助和照顾重病中的被告战胜疾病。如张某能断绝与第三者的交往,夫妻重新和好是完全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