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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一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6日   来源: 大理离婚律师     http://www.dllhlawyer.com/
  一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应注意收集另一方债务伪造的证据。可以收集在借条注明日期期间,当时的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以及没有进行过大宗消费等事实。掌握以上事实后,法院会综合分析,查明真相,从而对债务的真伪作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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