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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结婚登记瑕疵

添加时间:2017年7月3日   来源: 大理离婚律师     http://www.dllhlawyer.com/

资料不齐全就进行登记

结婚登记时,尽管有些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但是由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格,就进行了结婚登记,这样也是不行的。

婚姻当事人没有亲自到现场

婚姻法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要询问结婚当事人是否自愿结婚,征求他们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结婚登记的双方没有亲自到场,这应该是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的大问题。

提交伪造的资料

有些当事人提供给婚姻登记机关的材料是伪造的,例如伪造年龄等。

登记机关越权管辖

并不是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对任何人的婚姻登记申请都有权批准,但是有些婚姻登记机构,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婚姻登记也进行了操作,这是程序上的问题。

冒用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登记

有些当事人通过借用他人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进行了结婚,这导致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与实际当事人不符,也给被冒用或者借用人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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